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5年重塑民間劇場—外臺歌仔戲2.0交流匯演

主管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計畫目標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扶植以外臺民戲為主要演出型態 之歌仔戲劇團,透過演出補助及獎勵機制,鼓勵劇團整編看家戲或傳統劇目,參加交流匯演,期提升外臺歌仔戲整體藝術品質及活絡傳統表演藝術生態。


申請資格


(一)資格: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歌仔戲團體,且以外臺民戲演 出為基礎,民戲演出場次須至少占劇團全年度演出總場次二分 之一以上比例。 

(二)限制:

1.最近1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情節重大者,不得提 出申請,已提出者不予受理。 

2.基於避免重複補助原則,同1提案計畫已獲文化內容策進院、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或文化部及其所屬 機關(構)補助者,本中心不再重複補助。同1申請案向2個 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項目及金額。

3.本計畫提出之演出人員及製作群,其中若有本中心編制內人 員(含本中心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臺灣豫劇團及臺灣音 樂館等單位),申請團隊須先取得本中心同意函;且本中心 補助之款項不得支予該人員。

4.本計畫提出之演出人員,其中若有參與本中心舉辦之「傳統 藝術接班人-駐團演訓計畫」、「傳統藝術接班人-青年團員 入團輔導計畫」之人員,須擇一請領該人員之工作款項,不 得重複請領。

5.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之情事,請填具「公職人 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止

申請方式


採線上申請,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止至線上申請網站(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


資金額度


60萬


諮詢窗口


洽詢專線:(07)581-0800分機6103

臺灣歌仔戲中心推廣管理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