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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作業

【申請資格】

 定義:
創業育成機構,指於本市從事新事業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資金、管理諮詢或人才培育等服務之獨資合夥事業公司有限合夥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院校民間團體


對象 創業育成機構  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補助:
(一)辦理課程講座、創業競賽、業師輔導、創業諮詢、資金媒合、人才培育、人才媒合、商機媒合、技術引進、育成加速、展會及職涯發展等相關活動。
(二)協助新創事業參與國內舉辦之相關競賽或展覽。


本計畫各案活動應以能行銷或推廣本市為原則。


以活動目標明確、活動設計可達質創業育成效益,針對目前青年及大專校院學生投入創新創業、促進職涯發展有直接相關、立即性協助者,優先補助。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當年度 11 月 20 日止。(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申請方式】

 申請程序:申請補助者應於本局公告申請期間內,提案計畫開始 1個月前 檢送計畫相關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審查程序及原則:
(一)申請補助金額 未逾新臺幣30萬元 之案件:由本局業務主管單位辦理審查。

(二)申請補助金額 新臺幣30萬元以上 或案件性質特殊者:由本局業務主管單位辦理初審;初審合格者,提送本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審查會審查。


核銷程序:
(一)受補助對象應於活動結束後 
1個月內 檢附相關資料辦理經費請撥
(二) 12 月份辦理之活動,應於當年度 12 月 20 日前辦理請撥。

 

【資金額度】

  補助金額:每案以補助計畫總經費 70% 為上限,最高補助新臺幣 80萬 元。申請補助者為民間團體除辦理具公益性質計畫之團體,或依法設立之同業公會者外,每一年度以新臺幣 2 萬元為上限


● 補助次數:同一申請單位於同一年度內,以 2 案為上限。


● 補助項目:依本要點之補助經費編列基準表(附表)所列之項目,非表列項目請全額以自籌款支應。另申請單位既有營運支出屬補助項目,亦得列為自籌款本計畫不補助資本門(即不得購買資產)。


【諮詢窗口】

● 逕洽本局 創業輔導科。時間:07:30-17:00 (12:00-13:30午休)電話:07-799-5678分機 2397(李小姐)


● 請詳細閱讀本計畫內容後,進行問題諮詢。請務必來電告知提案規劃,由人員協助確認格式電子檔後提送紙本,減少紙資源浪費。電子檔寄送信箱:kyb1110808@gmail.com (非聯繫單位訊息,不予回覆)。


【備    註】

● 請務必下載當年度(113年度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活動計畫)最新版本,避免沿用過往資料。

問題1.請問「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活動計畫」需要檢附哪些申請文件?受理期間?
申請補助者應於本府青年局公告申請期間內,計畫開始一個月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下列申請文件向青年局提出申請,受理期限至當年度11月20日止 (經費用罄後,將不再受理申請)。
1.申請函。
2.計畫申請表1份。
3.經費概算表1份。
4.經費切結書1份。
5.計畫書1式6份,申請補助新台幣30萬元以下案件提送3份。
6.申請單位立案影本1份 (高中職校、大專院校免附)。
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聲明書1份。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若無則免附)。
9.申請單位自我檢核表1份。
申請補助之相關文件可至青年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s://youth.kcg.gov.tw/)首頁>雄青資源>找補助,或電洽本府青年局創業輔導科(07-7995678 分機2386賀小姐)詢問。
問題2.「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活動計畫」之案件如何進行審查?
有關本補助之審查程序及原則如下:
1.申請補助金額未逾30萬元之案件,由本府青年局審查。
2.申請補助金額30萬元以上或案件性質特殊者,本府青年局受理後應提送「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審查會」審查。
3.補助金額之審查,應參酌參與人數、活動性質、活動內容、活動地區及活動時間等因素。
4.申請補助金額超出補助額度者,申請單位應於審查會中提出報告,經審查會審查通過者,得增加補助金額。
5.申請案件經審查通過者,由本府青年局發給核准函。
6.審查會之組成、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府青年局另定之。
歡迎電洽本府青年局創業輔導科(07-7995678 分機2386賀小姐)詢問。
問題3.「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活動計畫」之補助對象有哪些?
1.依據「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補助創業育成機構及青年職涯發展作業要點」所稱創業育成機構之定義,係指於本市從事新事業、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資金、管理諮詢或人才培育等服務之獨資、合夥事業、公司、有限合夥、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
2.創業育成機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補助:
(1)辦理課程講座、創業競賽、業師輔導、創業諮詢、資金媒合、人才培育、人才媒合、商機媒合、技術引進、育成加速、展會及職涯發展等相關活動。
(2)協助新創事業參與國內舉辦之相關競賽或展覽。
歡迎電洽本府青年局創業輔導科(07-7995678 分機2386賀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