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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62 筆


創業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 申請時間:113年4月22日至5月31日
  • 最高資金額度:50萬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公司商業登記之青創事業,得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 設立登記於本市。

(二) 設立登記於105年3月15日112年3月14日

(三) 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四) 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至少2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

(本實施計畫所稱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講座,指由本局、大專以上院校、其他政府機關、受政府機關委託單位,所開辦有關創業育成、創新技術、科技趨勢、經濟情勢、產業環境、法律新知、產品設計、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稅管理、人資管理、行銷企劃、資金募集、專利申請等實體或虛擬之課程或講座)。

創業輔導相關課程學習時數可至線上課程平台「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取得。 

(六) 限下列產業類別始得申請:

1. 數位內容產業。

2. 綠色能源產業。

3. 生技醫藥產業。

4. 醫療器材產業。

5. 資通訊產業。

6. 智慧電子產業。

7. 半導體產業。

8. 電動車產業。

9. 音樂、表演及藝術人文產業。

10. 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產業類別範疇如有疑義者,由審查委員會認定並決議之。



創業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 申請時間:113年4月1日至4月12日
  • 最高資金額度:8萬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公司商業已辦理稅籍登記之青創事業,得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設立登記於本市。

(二)設立登記於110年3月15日113年3月14日之間。

(三)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以下。

(四)近1年營業額未達500萬元(未滿1年者依比例計算)。

(五)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代表人或負責人申請前應參加至少1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本實施計畫所稱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講座,指由本局、大專以上院校、其他政府機關、受政府機關委託單位,所開辦有關創業育成、創新技術、科技趨勢、經濟情勢、產業環境、法律新知、產品設計、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稅管理、人資管理、行銷企劃、資金募集、專利申請等實體或虛擬之課程或講座)。


創業輔導相關課程學習時數可至線上課程平台「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取得。


創業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核予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
  • 最高資金額度: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公司商業,得向本局提出申請:

(一) 設立登記於本市

(二) 設立登記於105年3月8日(含)以後。

(三) 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以下。

(四) 代表人或負責人為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代表人或負責人曾參加至少10小時創業輔導課程或講座

(六) 已完成參展報名手續


同一代表人或負責人所營之事業,申請本局補助青創事業參展計畫(含以前年度),以補助1次為限。


創業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當年度 11 月 20 日止。(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 最高資金額度: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定義:
創業育成機構,指於本市從事新事業、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資金、管理諮詢或人才培育等服務之獨資、合夥事業、公司、有限合夥、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


對象  創業育成機構   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補助:
  (一)辦理課程講座、創業競賽、業師輔導、創業諮詢、資金媒合、人才培育、人才媒合、商機媒合、技術引進、育成加速、展會及職涯發展等相關活動。
  (二)協助新創事業參與國內舉辦之相關競賽或展覽。


本計畫各案活動應以能行銷或推廣本市為原則。


以活動目標明確、活動設計可達質創業育成效益,針對目前青年及大專校院學生投入創新創業、促進職涯發展有直接相關、立即性協助者,優先補助。


創業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申請時間: 113/06/01~113/07/01 17:30
  • 最高資金額度:100-300萬
申請資格

(一)應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二)應為報名作品著作人,且享有各該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前開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以所有共同創作者名義報名。

(三)不得為本局之員工、約聘僱人員或勞務派遣人員。


創業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 申請時間: 113/01/01~113/10/30 23:59
  • 最高資金額度: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有實際創作行為及實體作品,且於國際工藝競賽中獲入選以上資格者。


創業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申請時間:113/04/08~113/06/07
  • 最高資金額度: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一)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或登記之電視事業及其從業人員。

(二)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或登記之電視節目製作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 對提升戲劇或節目內容產業技術、推動戲劇或節目內容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或從事電視事業、戲劇或節目內容事業有傑出成就之個人或團體。

前項第一款所稱電視事業,指無線電視事業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創業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申請時間:113/04/01~113/04/30
  • 最高資金額度: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為無下列各款情形之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影片製作業。申請輔導金補助之國產電影長片由二家以上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參與製作者,應由所有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共同提出申請:

(一) 曾獲本局補助或獎勵,經撤銷或廢止其補助金或獎勵金受領資格,尚在申請資格受限期間內。

(二) 結餘款、賠償或溢領之補助金、獎金,未完全繳回、給付本局。

(三) 最近一會計年度(曆年制)資產負債表所載淨值總額為負數。但第二梯次申請人於申請時,其資產負債淨值總額已轉為正值,且檢附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證明者,不在此限。

(四) 最近一年有退票紀錄。


創業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 申請時間:113/03/16~113/04/30
  • 最高資金額度:100萬(含)以下
申請資格

(一)空間提供者。

(二)由文化創意事業主動尋找適當空間,須與空間提供者共同提出。

(三)空間提供者與受提供之文化創意事業者,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不得申請:

1、關係企業或同一負責人。

2、他方負責人為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親屬。

3、其他有具體事實足認給予補助有偏頗之虞者。

(四)提供之空間須為合法空間,並以非政府委託經營,且非國營事業提供者為限。

(五)不曾獲本計畫補助者。


創業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 申請時間:113/02/24 ~ 113/04/30
  • 最高資金額度:100萬
申請資格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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