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
4.符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規定之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
5.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6.通過有機(含轉型期)農產品驗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或經農委會指定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定符合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三條第三款之耕作方式,並登錄於農委會指定資訊系統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7.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8.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9.經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0.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