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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貸款

主管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計畫目標


為獎勵私人或農民團體 造林,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特訂定本要點。

資金額度說明


貸款額度依投入資金需求覈實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

申請截止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資格


本貸款之對象為實際從事造林,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或農育權人。

2.土地共有人、承租人或農育權人:

(1)無分管協議書者,以土地共有人、承租人或農育權人之一為借款人,其餘為連帶債務人。

(2)持有分管協議書者,各土地共有人、承租人或農育權人得為個別借款人。

3.原住民保留地之所有人或具原住民身分之原住民保留地合法使用人。

4.農民團體。

申請方式


借款人應填具貸款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1.造林貸款土地勘查報告表。但借款人再次申貸之造林地點相同者,免附。

2.造林位置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比例尺:一千二百分之一或六千分之一),並應標示造林地位置。

3.借款人非土地所有人者,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承租契約或土地管理機關同意使用證明文件。

4.土地共有人、共同承租人或農育權人之一為個別借款人者,應另檢附分管協議書。

諮詢窗口


農業金融局 聯絡電話:(02)2351-6633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