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加入高雄青年局LINE@官方帳號,將可使用更智慧的問答方式取得相關資訊喔!
本局設置局長信箱,您的意見將由專責人員收集後,分由各業務主管單位進行了解,我們將盡速以電話或電子信箱答覆您。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局長信箱
一、依高雄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之人民陳情案件時效管制,各種處理時限不得超過三十日;其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者,應簽請核准展期,由分層負責授權之人准駁,並將延長之理由以書面告知陳情人。
二、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時限原則為7工作天,必要時得展延為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