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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永續工藝補助計畫

主管單位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計畫目標


本案鼓勵藉由工藝創公益,以具長期策略性地規劃行動,將過剩、閒置或錯置之資源與人力,適當地導向社會資源缺乏處,活絡並激發永續治理效益。善用工藝文化之凝聚力、獨特性與創造力,帶動兼顧「物、人、知」(即閒置物資、人際支持、知識經驗)之自省與創新系統機制,來照顧永續發展在環境、經濟、社會之面向進展。

申請資格


一、團體: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相關領域私法人、機構或團體,如公司、協會、基金會等,負責人必須為我國國籍者。惟不包含政治或宗教相關組織團體。

二、公私立大學。 

三、地方公部門:受補助之地方公部門應依規定編列地方配合款(即本案自籌款),納入預算辦理。

四、申請時應於報名資料中檢附有關申請資格之相關背景資料與佐證資料(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俾利審查委員瞭解與評估。 

五、為使資源妥善分配,相同計畫內容原則不得同時申請並獲得政府補助,亦不得將曾獲政府補助之計畫內容重新申請(內容不得重複,但可為延續性延伸發展內容)。相同申請計畫內容若同時獲文化部或所(附)屬單位補助,應即時告知本中心並擇一 接受補助款。 

六、若察有不符規定且經明確舉證者,本中心保有撤案且追回部份或全部補助款之權利,其衍生之法律責任將由申請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申請時間


113/05/27至113/08/31

申請方式


一、本計畫統一由文化部補助資訊網進行報名,恕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1. 請於本中心本簡章公告頁面進入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報名連結,或直接前往該網。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需先行會員登入後再行報名作業,操作說明請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閱覽(https://grants.moc.gov.tw/Web/TeachDoc.jsp__viewstate=vZqp/Zxs5arbNGIpd7/t+rx+00b2/bn0zINJB4SihvU=)。

資金額度


一、每個申請計畫以補助 50 萬元為上限,且自籌款應至少占總經費(補助款+自籌款)之50%。

二、實際補助金額將視申請專案之規劃完整性、可行性及預期效益等,經審查會議酌予調整額度。

諮詢窗口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聯絡人:翁子馨

電話:04-92334141#275

電子信箱thweng@ntc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