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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 演藝廳

主管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空間內容/簡介


國內專業中型演藝廳,設置三個樓層的觀眾席共880個座位及4個輪椅席。一樓觀眾席:574席(升降樂池上方,1~3排可拆卸式座椅共77席);二樓觀眾席:173席(不含行動不便2席);三樓觀眾席:133席(不含行動不便2席)。


大東演藝廳具備多元使用機能,兼具戲劇、音樂及舞蹈等各式藝文節目表演的需要。除了舞台吊具、燈光、音響設施外,舞台前沿配置升降樂池,可支援各式舞台表演的配置。搭配活動式音響反射板的使用,讓各式演出都可獲得最佳的建築音響模式。採用短艙式規劃,觀眾無論在劇院的任何座位席皆十分靠近舞台,觀賞演出時與表演者零距離,無論戲劇、音樂或舞蹈皆能清楚感受表演者在台上的能量,被稱為對觀眾而言「最完美的劇場」。


主舞台尺寸:21mx18.2m(台口至後牆)=382.66m²,21m x17.7m(鏡框線至後牆)=371.28m²

右側舞台尺寸:11.55mx17.2m=198.7m²

左側舞台尺寸:9.85mx17.2m=169.42m²

活動鏡框寬度:9~21m




地址


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場域空間大小


三個樓層,觀眾席880席及4個輪椅席


申請資格


機關(構)、學校、法人、自然人或團體為辦理藝文活動,得申請使用本場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減收使用費二分之一:

一、本府所屬各機關及本市各級學校舉辦之活動。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活動。


申請時間


以下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各期公告為準:

每年3月,受理下一年度1至6月檔期申請。

每年9月,受理下一年度7至12月檔期申請。

申請案件經審查後,審查結果由本局發文通知申請單位。


申請方式


請先洽詢欲申請檔期之場館,並至「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 / 場地租借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送件

聯絡窗口


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行銷演展課

電話:07-7430011 #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