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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文化藝術中心 ─ 演講廳

主管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空間內容/簡介


位於大東文化藝術中心園區行政棟辦公室2樓,224人席次、多功能之小型演講空間,並備有音響相關設備、整合式簡報電腦系統(可播放微軟作業系統電腦檔案,或自備筆記型電腦供影像及音源輸出)等硬體設備,可辦理小型演講、研習或藝文相關活動,惟本演講廳內無法提供用餐


地址


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場域空間大小


224人席次


申請資格


機關(構)、學校、法人、自然人或團體為辦理藝文活動,得申請使用本場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減收使用費二分之一:

一、本府所屬各機關及本市各級學校舉辦之活動。

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活動。



申請時間


於主管機關公告之申請時間內向主管機關提出。



申請方式


請先洽詢欲申請檔期之場館,並至「高雄市表演藝術花園 / 場地租借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送件


聯絡窗口


場地服務課 莊小姐 07-7430011#1051  

email:khcc880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