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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主管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計畫目標


勞動部為扶助符合資格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減輕其創業資金壓力,提供取得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貸款人利息補貼。

申請資格


1.貸款人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

2.每一貸款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覆領取。

申請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方式


1.前項所定創業貸款補助,為政府辦理之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利息補貼(以下簡稱利息補貼)。

2.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 

3.依前條規定申請利息補貼者,其申請創業貸款,應備各該創業貸款所需文件,並檢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資金額度


1.利息補貼以新臺幣二百萬元貸款額度為限,貸款人貸款期間前三年不需負擔利息,由本部全額補貼;第四年起負擔年息百分之1.5,利息差額由本部補貼,但年息低於百分之1.5時,由貸款人負擔實際全額利息。

2.前項利息補貼期間最長七年。

諮詢窗口


連絡電話: 0800-09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