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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高雄市政府青年局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由本局另行公告(為期一年)

二、申請資格:設立登記於本市之事業,於受理期間內向本計畫配合之金融機構申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經獲准並於受理截止後3個月內動撥完畢者。

四、申請程序:申請人應檢具本局規定文件向本計畫配合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該金融機構送交本局依申請順序審查,核准後由本局發給核准函,核予補貼至經費用罄為止。

五、補貼內容:提供通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者,貸款金額200萬元5年利息補貼,補貼年利率以百分之二點五為上限。

七、本計畫配合之金融機構由本局另行公告。

八、如有疑問請洽(07)799-5678分機2362、2363、2365,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