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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微笑貸)

主管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計畫目標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辦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各項業務,協助原住民族經濟社會健全發展。


資金額度說明


貸款金額上限如下: 

1.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30萬元。 

2.消費與週轉用途:最高新臺幣20萬元。 

利率:

1.生產用途: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0.125%浮動計息。 

2.消費與週轉用途: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金機動利率」加碼0.625%浮動計息。



申請截止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資格


年滿20~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並無信用不良紀錄者。


申請方式


借款人填具貸款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逕向經辦機構申請。

諮詢窗口


免付費原住民金融服務專線:0800-5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