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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主管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計畫目標


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促進地方發展,提升社會福祉之計畫,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

申請資格


補助對象(提案單位):民間團體、政府部門。

協助對象:失業者與就業服務法第 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特定對象失業者。

申請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方式


提案計畫由各分署每年度公告受理期間。

資金額度


補助費用:工作津貼(含勞健保費雇主負擔部分)及其他費用。

1. 進用人員:依工作性質及各職務工作需求,每人每小時按本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補助,且每月不超過月基本工資。但依本方案規定,獲延用之原一百十年度進用人員,每人每小時按本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每月最高核給一百七十六小時。

2. 專案經(管)理人:每月補助新臺幣30,368元、33,280元、36,192元。

3. 其他費用:辦理人員訓練、督導、文具、通訊、差旅費、意外險、計畫相關活動、行銷、機具租用、雜支等推動計畫必要費用。

諮詢窗口


1.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

2.桃竹苗分署:(03)4855368

3.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

4.雲嘉南分署:(06)6985945

5.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