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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主管單位

農業部

計畫目標


農業部為發展農業科技,營造農業科技產業群聚,促進農業產業轉型,並鼓勵業者進駐農業科技園區投資,特訂定本要點。

資金額度說明


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8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0萬元。但於農業科技園區內興建廠房之資本支出與週轉金,經農業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貸款用途屬資本支出者,其貸款額度並以實際所需金額70%為限。

申請截止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資格


(一)取得農業科技園區管理機關核發進駐核准函或園區租賃契約之業者。但生活機能服務業者不包括在內。

(二)取得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管理單位核發進駐證明之業者。

      前項借款人之外資比率達50%以上者,並應再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於農業科技園區之投資總額達新臺幣8000萬元以上。

          (二)公司實收資本額或依法經核准於我國境內營運之資金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

申請方式


本貸款經辦機構為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及臺灣銀行設於屏東縣農業科技園區之分行。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辦理本貸款,應與全國農業金庫以聯貸方式辦理。

臺灣銀行設於屏東縣農業科技園區之分行得辦理之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限於該園區內進駐業者申貸之本項貸款。

諮詢窗口


全國農業金庫電話:(02)2380-5100 

備註


農業科技園區分為中央政府主導型及地方政府主導型二類:

(一)中央政府主導型:係指由農業部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設置,並負責規劃及開發位於屏東縣之農業科技園區及位於臺南市之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

(二)地方政府主導型:係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產業實際需求規劃、設置及開發之園區,如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