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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融資信用保證

主管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計畫目標


提供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有實際交易且具明確還款來源之中小企業供應商取得資金。

資金額度說明


1.保證融資額度同一企業1.2億元

2.貸款利率依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3.保證成數最高9成

4.保證手續費率最低0.375%

申請截止時間

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申請資格


1.符合本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 

2.經本基金認可為中心廠商之所屬供應商(即申貸企業),不含與中心廠商為相同負責人、負責人互為配偶、及經本基金認定關係密切之關係企業

申請方式


1.授信單位協助供應商備齊申請書表及相關文件後,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2.經信保基金審核通過之案件即核發保證書予授信單位,再由授信單位通知供應商,並依保證書所載保證條件辦理融資。授信單位協助供應商備齊申請書表及相關文件後,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諮詢窗口


謝佳娟: (02)2366-2356

E-mail: cchsieh@moea.gov.tw